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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混改方案违反哪些新规定增比例和定价基准日内容-【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19:39:38 阅读: 来源:电容器厂家

昨日晚间,中国联通A股公告了该公司混改方案,随即又撤回了全部公告。

还好,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保留了全部信息,让投资者得以了解混改方案全貌。

社会各界对于中国联通A股的混改方案反应不一,投行界普遍为方案捏一把汗,因为定增比例和定价基准日违反了年初制定的定增新规;分析师都在说利好,甚至引申到国企改革全局;投资方中4家上市公司因事项重大而停牌。

对于16日临时撤下公告原因,中国联通方面并未给出解释,只是今日晚发布公告称:因技术原因,本公司已申请继续停牌。本公司将在三个交易日内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和其他相关文件并复牌。

公告截图

两项内容与新规不符

据中国联通A股昨日的公告以及中国联通(香港)官网信息,本次混改前,中国联通A股总股本为约211.97 亿股。在本次混改过程中, 该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 亿股股份。由此不难看出,本次中国联通A股拟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2.63%。

公告截图

再看,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年8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公告截图

中国联通混改方案一出,投行界一片凌乱,纷纷质疑这份混改方案的合规性。因为,按照监管部门年初制定的规则,这份混改方案至少存在定增比例和定价基准日设定两项违规。

今年2月中旬,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两项核心内容分别为:

1、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2、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面对中国联通A股昨日晚间发布又撤回的混改方案,投行界普遍认为明显违背了监管部门的这两项规定。

“非常怀疑中国联通前期聘请了投行,这份方案非常不专业或者非常匆忙,目前中国联通需要重新修订方案,或者走国务院特批通道。”一位具有十余年投行经验的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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