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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23处站点可领电动自行车临标

发布时间:2021-01-08 17:04:29 阅读: 来源:电容器厂家

10月18日北京市交管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发放“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的发放范围、过渡期管理时限、上道路行驶要求、临时标识申领时间及申请流程等市民关切的内容。交管部门再次重申,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领临时标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2021年11月1日起,只有悬挂号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才可上路行驶。

半年内均可申领临时标识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即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为配合《条例》实施,针对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管理,市交管部门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对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办法》主要包括了适用范围,临时标识申领及使用的具体时限,临时标识申领、补领、换领的相关流程等内容,并明确规定未申领临时标识及过渡期后违规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市交管局副局长刘恕解释称,为“非标”电动自行车发放的临时标识不同于正式号牌,仅供3年过渡期内使用。“临时标识的发放,有助于交管部门掌握全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和后期信息管理。一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也可以通过标识快速找到车主,迅速处理事故。”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条例》规定,2019年4月30日之后,未申领临时标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如再上路行驶,交警不仅处车主1000元罚款,并会扣留车辆。而如果是已申领却未悬挂标识、合规车辆未上牌或申领牌照未悬挂的,都将面临20元的罚款。

临时标识仅在过渡期使用

刘恕表示,对于在工商部门产品目录内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市民可正常申领正式号牌。临时标识并非号牌,只适用“非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从2019年5月1日起,没有悬挂临时标识的‘非标’电动车再上路行驶就将面临处罚。而在3年过渡期后的2021年11月1日起,只有合规悬挂正式号牌的电动车才能上路行驶。”刘恕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电动车型均可申领临时标识。诸如一些车型已与摩托车接近的大型电动单车,就无法通过审核领取。

建议“线上申报、线下领取”

对于市民关切的临时标识申领流程,《办法》也进行了明确。交管部门表示,车辆所有人有两种方式申领临时标识,一是“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即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领取、安装临时标识。

二是“预约办理、现场申领”,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预约申领临时标识的时间及地点,预约成功后,到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

根据交管部门提供的样牌,此次临时标识样式为橘黄色标识底色,上部为“京临”二字,下部为七位阿拉伯数字,车主在领取后应悬挂在车辆后部。

为保证市民能够尽快领取到临时标识,交管部门建议市民尽量选择“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方式办理,以加快办理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据了解,为满足广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门共设置了223处发放站点,其中“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地点202处;“预约办理、现场申领”地点21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已在“北京交警”APP研发完毕,并将于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线接受申请和预约。

用户下载北京交警APP后点击首页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开始申请。

个人申领临时标识流程

1进入“北京交警”APP中“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选择“个人申报界面”,查询车辆厂牌号和型号,有车辆信息的为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需要到车管所非机动车登记站现场办理,查询不到车辆相关信息的才能继续点击“没有我的车辆信息,继续进行申请”。

2选择“线上申请,线下领取”,进入“本人承诺”,勾选“以上内容看过,同意并提交”后按“确认”进入。进入基本信息填写,按照要求填入申请人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身份证地址等,并提供申领人手持身份证件、车辆整体、电动车整车编码(钢架号)等三张照片以便后台审核,确认无误后可以提交。

3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历史申请记录查看历史申请详细信息,会出现“身份待验证”“身份验证失败”“已签发”三种状态。如果是“身份验证失败”状态,进入后重新填写信息;如果是“身份待验证”状态请耐心等待;如果是“已签发”状态可以进入进行预约上牌。

4身份认证通过且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预约;填写预约办理区域、预约办理机构。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预约成功后,即生成二维码;在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出示二维码领取临时牌照。会出现“身份待验证”“身份验证失败”“已签发”三种状态。如果是“身份验证失败”状态,进入后重新填写信息;如果是“身份待验证”状态请耐心等待;如果是“已签发”状态可以进入进行预约上牌。

5申领人按照预约时间、预约上牌地点,进入北京交警APP“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点击“扫描二维码(线上申请)”,经民警审核成功后即可当场发放临时号牌。

《办法》四大重点

1.临时标识发放范围

临时标识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市民可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政务信息→通知公告中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进行查询。此外,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10月31日起开通)也提供目录查询服务。

2.过渡期管理时限

对已经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下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3.上道路行驶要求

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4.临时标识申领时间

车辆所有人应当在下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特别提醒

需合理安排时间申领

1.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均按照相关流程可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请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2.对于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

3.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市民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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